志愿者管理制度
2024-09-09 15:19:56
admin
34
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加入社会公益组织,调动志愿者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志愿者是指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
第三条 益阳市蚂蚁志愿服务大队隶属于益阳市蚂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凡第一次参加活动并填写个人资料的,为益阳市蚂蚁志愿服务大队初级志愿者。累计参加三次及以上活动,提交申请,待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成为益阳市蚂蚁志愿服务大队的正式志愿者。
第四条 正式志愿者可获得专属志愿者吊牌和机构志愿者T恤。
第五条 益阳市蚂蚁志愿服务大队志愿者有接受机构专业技能培训和志愿服务项目培训的资格。
第六条 为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在社会中普及公益理念,提升社会大众对社会公益的关注度及参与度,益阳市蚂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设立益阳市“蚂蚁公益奖”,每月进行评比,对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
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加机构提供的相关培训。
2、参加机构志愿者评比和表彰活动。
3、获得机构开具的志愿服务证明。
4、对机构及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及机构有关规定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参加机构提供的相关培训,协助机构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4、遵守相关工作的保密制度。
第八条 本志愿者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